关于妇科、产科、计划生育门诊等诊疗区域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06 14:1

    自2013年11月6日起,我院妇科、产科、计划生育、计划生育咨询门诊及阴超检查室、胎监室、孕妇学校(原门诊二楼)搬至门诊三楼,并增设听力筛查室,请广大病员相互转告。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