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确医院党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一步做实党风建设责任制,4月29日,我院召开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责任签约仪式,医院全体中层干部、护士长、支部书记等80余人参加会议。
签约仪式上,按照院科两级管理要求,院长黄旭元、党委书记张燕华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责任书规定了各级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目标、责任方式,也明确了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所应承担的主要责任,为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确保医院健康发展。
党委书记张燕华在讲话中要求,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要纳入基层党建、条线工作及各科室目标管理,并与精神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各级干部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管行风”和“一岗双责”原则,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承担直接领导责任。同时强调,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是顺利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保障,全体党员干部要有政治意识、看齐意识、大局意识和底线意识,要坚持抓早抓小抓常,利用内外宣传阵地及时展示职工爱岗敬业、关爱病人、无私奉献的职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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