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中心实现第31例人体器官捐献

发布时间:2019-07-17

   7月12日,我院实现了第31例人体器官捐献。捐献者李某成功捐出一对肾脏和肝脏,他的生命将以另一种方式得以延续。

 

    7月10日中午时分,李某从高处坠落导致头部受伤,伤后遂即被120急救车送至区中心医院急诊抢救,来院时神志不清,急诊头颅CT检查,发现左侧额颞顶枕部急性硬膜下血肿、两侧额叶脑挫伤、蛛网膜下腔出血,病情危急,需立即手术,神经外科医生与家属说明病情充分沟通后,家属依然担心术后结果,主动放弃手术治疗。随即,患者转入重症监护室(ICU),尽管在ICU医护人员的全力救治下,但其病情仍一度恶化,考虑到患者病情不可逆转,ICU主任胡善友主动向家属详细介绍了器官捐献的重要意义,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积极引导,在胡主任和神经外科医生的共同努力下,家属们几经斟酌最终做出了器官捐献的决定,表示希望让更多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能够获得新生的机会。

 

 

    随后,医院立即与器官捐献相关部门取得联系,经过市级医学专家会诊评估组会诊,确认该患者符合器官捐献诊断标准。在各方见证下,亲属签署了《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知情同意书》,让患者生命以另一种方式得以延续。在仁济医院器官获取组织的努力下,器官捐献手术顺利完成,根据国家器官分配系统的分配结果,捐献者所捐出的肝脏、肾脏挽救了多位重症病人的生命。

 

    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此爱无声却回荡苍穹,此爱无痕却为人间大爱。作为区红十字医院,多年来,区中心医院始终致力于遗体(器官)捐献的积极宣传和引导,呼吁更多的爱心人士加入进来,用红十字博爱之情,为生命的延续架起了一座座美丽的桥梁。